营商环境的好坏,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重大影响。一定程度上说,经济竞争力之争,就是营商环境之争。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市场开放程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企业投资信心等22项主要任务,要求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加快把湖北打造成为全国体制机制、内陆开放、创新发展“三个新高地”。为改革谋招、为市场补位、替企业分忧,举措实在,时间表明确,路线图清晰。
良好的营商环境,常被比喻为空气、阳光和水,不可或缺。对地方发展而言,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往往和营商环境欠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对企业而言,哪里的营商环境优、服务质量好、办事效率高、投资成本低,企业就会到哪里发展,资金就会往哪里聚集。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遇事推绕拖;不依法行政,随意执法、“小鬼难缠”;把企业当“唐僧肉”,吃拿卡要……全国各地以往暴露出的营商环境问题,让我们看到,不可或缺一旦变成随随便便甚至无足轻重,影响有多深,损害有多大。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湖北在全国率先实行“三证合一”,去年又比全国提早实行“多证合一”,全省每万人市场主体量中部第一……一个个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济活力写下注脚。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面对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战略目标,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要求更高、标准更高。
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湖北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正需要我们以更鲜明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聚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重点自上而下补短板、增优势;正需要我们以更大的魄力、更大的力度推进政府自我革命,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中的“组合拳”打实打好,让市场主体真正收到“大礼包”,服下“定心丸”。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建设”“改善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提升国际竞争力”。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真抓实干、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潜力,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中激活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