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郧西县工商联召开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非公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并召开郧西县工商联(总商会)十二届二次执委扩大会。郧西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吴玉松,县人大副主任李柏华,县政府副县长张继道,县政协副主席陈尊祥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郧西县工商联十二届二次执委会工作报告,宣读了非公企业参与“三大攻坚战”倡议书和《关于加强新时代企业家队伍管理的“十不”规定倡议书》,表彰了优秀企业和商会工作优秀工作者。部分企业家代表在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团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创业创新创优热情和干劲的迫切要求,是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不断增强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郧西县工商联(总商会)和广大非公经济人士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针对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为建设“五美郧西”作出新的贡献。
“十不”规定倡议书
郧西县工商联(总商会)日前发出倡议,号召全县非公企业及非公经济人士自觉遵守十项规定,践行和培育优秀企业家精神,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服务“五美郧西”贡献民企智慧。
“十项规定”即:
1、不在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迟到、早退;
2、不在商会微信群、QQ群发布或转发消极、负面信息;
3、不在公共场所和集体活动中发表不利团结及混淆视听的言论;
4、不贷款购买豪华车辆;
5、不超出负担能力进行高档消费;
6、不参与赌博,远离不雅娱乐;
7、不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礼金或出入高档会所;
8、不参与不良贷款和民间借款;
9、不擅自打着“商会”旗号谋取不当私利或者从事非法活动;
10、不饮酒驾车及其他任何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