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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联市总商会

市工商联组织市直商会协会集中学习《监察法》

来源: 张伟     |          |     发布日期: 2018-06-11     |     [      ]


68日,市工商联组织全市30多家商会协会会长、秘书长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市工商联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会上,市工商联本月轮值副主席汪世学和副会长陈郅韬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文,工商联领导对《监察法》规定的监察机关的性质、权限、职能、监察对象、监察方式等内容为大家做了详尽的解读。

会上,大家对《监察法》的出台表示了热烈欢迎,纷纷表示,《监察法》将很多党纪问题用法律的方式固定下来,对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权限和责任规定很具体很细致,大家感到有法可依,我国的法制建设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大家认为,《监察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其中有几点特别值得我们商会和民营企业注意。一是《监察法》规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的人员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与商会协会密切相关,一定要提高认识;二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不仅是政府的责任,民营企业也有责任,要按照《监察法》的要求,知法守法;三是商会企业家在参与一些具有公权力的临时活动的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监察法》。

会议要求,各商会协会要组织会员企业认真学习《监察法》、宣传《监察法》,要结合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商会自律制度,以学促做,以学践行,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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